廢氣經過吸附塔內的初效過濾器除去固體顆粒物后,進入塔體,經過活性炭層吸附后,除去氣體中的有機廢氣分子,達到符合排放標準的凈化氣體,經風機排到室外。
產品工藝
1、采用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有機廢氣時,對進氣成分有一定的要求。一般顆粒物濃度不能超過1.0mg/m³,濕度不能超過60%。活性炭吸附飽和后,需要及時更換,否則設備將完全失去凈化作用。
2、吸附到一定程度的活性炭,對有機廢氣的吸附性能明顯下降,當排出尾氣不能滿足排放要求時,需要對活性炭進行更換。更換后的活性炭可以采用高溫飽和水蒸氣或加熱后的氮氣進行脫附,脫附出來的VOCs成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回收利用,或采用其他方式和設備進行處理。
3、吸附了VOCs的活性炭如不進行脫附,則活性炭需要另行處理,不可以直接作為普通的固體廢棄物拋棄。
4、被脫附后的活性炭還不能直接投入循環使用,一般經過脫附的活性炭需要再次被活化。對于被吸附成分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,一般不推薦采用活性炭作為吸附劑,應更換為沸石、分子篩等吸附材料。